谢县令在任时甚少断案,青阳县内匪盗猖獗,却统统逍遥法外。
原本用于关押凶犯的县牢空空荡荡,是个吃闲饭的好去处。狱卒们为了多漏些银子,平时连根蜡烛也懒得点。
昭昭站在阴暗潮湿的狱道中,手里的烟枪明明灭灭,在黑暗中红得像血。
来之前那颗砰砰跳的心已经静成了一潭死水,她闷下最后一口烟,用烟头的余烬将手中的蜡烛点燃,随后将烟枪收进怀里,一手举着蜡烛,一手提起地上那桶泔水似的饭菜,往县牢深处走去。
年久失修,屋顶漏雨,地上铺的干草早就腐成了烂泥。
昭昭深一脚浅一脚地迈着步子,时不时有老鼠和蟑螂从她脚边溜过。
她早就习惯了恶臭,更不惧怕肮脏,脚下的步子悠闲得像在散步,缓缓走到了关押那四个匪的地方。
两间牢房,一边两人。
昭昭隐在黑暗中的脸浮出了笑,这关人怎么像关猪一样。
她将手中的蜡烛插在墙上,压低声音,用桶里的木瓢敲了敲墙:“吃饭了。”
那四个匪被押回青阳县后就受了刑,每人杖四十。
凭借着从前攒下的人缘,他们买通衙役下手轻了些,可四十杖挨在身上依旧伤筋动骨,让他们只能哎呦哎呦地用手爬。
狱中没有窗,不见天日,白天黑夜都是同样的漆黑,于是他们并未怀疑昭昭出现的时间是否正常。
爬得快的一个匪将头伸出门栏,闻了闻那桶里的东西,抱怨道:
“这是昨天剩的,喂泔水也得喂稍微新鲜点的吧……”
昭昭用木瓢舀了一勺,泼到他脸上,馊臭的泔水落了一地:
“嫌弃?那就别吃。”
人不吃饭怎么活得了?
她作势要走,四人立马叫住她,从牢房里拿出了吃饭用的破碗,不情不愿地支出了门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