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爷递了一沓钱和一部手机给我。
手机是诺基亚1011,九十年代初不少人还在用大哥大,这是新款手机,能发短信,很贵。
钱为五万港币,当时的汇率差不多一比一点一左右,我一场拳下来,相当于大部分人好几年的工资了。
我谢过了三爷,离开了三叉巷。
出门打了一辆计程车。
雨很大。
璀璨霓虹、街面污水、流浪猫狗,互相交织成一副迷离无比画卷,让人不免产生一丝迷茫和孤寂。
港市是我人生中从来没预想过的一站。
但人的命运就如同大海中的小舟,风浪将你推向何处、经历何种风景、何时才能靠岸,完全由不得自己作主,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扼住舟沿,争取不在靠岸前溺水而亡。
我微闭着眼休息。
可前面的司机却颤声说:“大佬,有人一直在跟啊!”
我睁开眼,往后视镜看了几下,确实发现有两辆凌志在后面死死地跟着,心中顿时一紧,难道小生门的人跟上来了?
不应该啊!
他们的火红怪鸟都被我给油炸成渣子了,这么大的城市,还能找到我?
“你下车吧,混社团的我惹不起啊!”
我抽出了两张钱:“拿去按摩。”
司机将钱塞进了口袋:“靓仔,你坐稳了!”